省发改委:多方面发力 保持增强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势头

12.11.2018  09:45

  我省是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二。当前,如何贯彻落实好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民营经济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认识上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在政策上同等对待民营经济,在工作上积极支持民营经济,保持和增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势头。”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五方着力,扩大民间有效投资

  1—9月,我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9.2%,民间投资对全省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77.8%,民营经济成为支撑福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着力从市场准入、政策资金扶持、放管服改革、融资保障、项目推动等方面,积极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放宽市场准入。着力在实施补短板投资工程包中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民间资本能进入的领域,优先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并获取合理回报,目前全省投资工程包中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投资比重超八成。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推出有吸引力的项目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竞争。

  加强政策资金扶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省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23条具体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办法、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政策文件,安排省级预算内资金对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给予扶持,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加强融资保障。支持民企开展股权融资,筛选条件成熟、成长性好的民企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企业改制、政策培训、推荐金融机构重点客户等方面倾斜支持,2018年共筛选643家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其中90%以上为民企。目前全省共有132家企业上市,其中75%为民企;378家企业挂牌“新三板”,其中96%为民企。支持民企拓展债券融资,推动各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对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募集资金由托管商业银行转贷给小微企业,按照当年转贷给小微企业的规模给予发行人0.5%的贴息;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引导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为民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17年以来共推动银企对接企业(项目)450家(项)、融资需求逾2000亿元。

  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对接国家取消、下放核准事项基础上,近年来多次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削减幅度达66%。目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仅保留省级31项、市级16项、县级5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过备案系统网上办理,实现“零材料、零环节、零上门”。持续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取消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事项,将8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由核准前完成改为开工前完成,精简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的11项核准前置事项。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各类审查审批事项,全面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并联审批,提速提效,便利企业。

  支持重大民营项目发展。推进一批重大民营企业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康乃尔MDI项目列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支持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智能化升级扩建改造、金纶高纤高性能PTT纤维及复合纤维等民企项目争取国家资金补助。积极推动福安青拓不锈钢高速线材和型材、龙岩环海环保专用汽车、东侨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提升、长乐博那德科技园低碳建筑生产一体化、长汀轨道交通新型防水材料等民企项目建设。

   四项举措,推动民企加快发展

  “民营经济是福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重要支撑。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产权保护等方面发力,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

  推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逐步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门槛,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学前教育、健康、养老等服务供给。继续在实施补短板投资工程包中拓展民间资本,引导民营企业通过PPP模式规范参与基础设施等补短板建设。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常态发布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转型升级。

  推动落实政策支持。落实好企业债券贴息政策,进一步调动大型国有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的积极性,加快已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转贷进度,拓展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引导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投向民营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和创新型民营企业,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支撑,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推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推广“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区域评估”等审查审批模式,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入推进工程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统一全省工程领域招投标行业交易规则,统一“线上交易”“线上监管”,统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加强产权保护。持续推动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甄别产权纠纷案件的性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记者 王永珍 戴艳梅)

【责任编辑: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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