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名单公布

14.02.2018  19:11

  在县(市、区)政府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日前,省教育厅等4部门确定闽侯县、长乐区、海沧区、东山县、泉港区、永春县、城厢区、尤溪县、松溪县、永定区、福鼎市等11个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首批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是加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根据要求,各设区市市属中小学自然列入改革试点范围,各设区市教育局在核定的市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教育教学需要,统筹分配市属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