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 激活陪审员工作的“三力”效应

10.01.2019  00:50
  聘请台胞定分止争、试点大合议庭陪审、推行涉台缓刑考察员和执行监督员制度……作为全国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创新,“三力”齐发,实现了陪审员工作的提速增效。海沧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68名,其中台胞陪审员41名,比例达到24.4%。2018年,该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结案数合计828件,人民陪审员参审818件,参与刑事案件陪审130件,取得良好业绩。

  借力使力 发挥台胞陪审员“三同”优势

  海沧法院充分利用涉台集中管辖的对台区位优势,有序开展了特色涉台审判工作,被形象地喻为解决台胞法律纠纷的“专科医院”。在此得天独厚的条件下,四十余名“专科医生”——台胞陪审员也应运而生。

  “要解决好台胞的法律纠纷,治好疑难杂症,少不了这群‘专科医生’。”涉台法庭庭长陈志强介绍道,“2012年至今,我们共聘任包括厦门市前后三任台商协会会长在内的44位台胞杰出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基本涵盖了社会各行业和阶层。他们常年在基层工作,对两岸民风、民俗、民情比较了解,工作积极性高、经验丰富,熟知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在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理调解中,充分发挥陪审员与涉诉台胞台商之间的‘同乡、同业、同情’优势,有效纾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促进大量涉台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

  “随着两岸经济往来日益密切,发生纠纷在所难免,台胞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也能更好地发挥同乡优势,协助解决法律纠纷。”厦门市台商协会荣誉副会长、台胞陪审员吴进忠告诉记者:“之前有两家涉台企业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双方争议很大,矛盾冲突激烈,甚至抢占厂房。我们的台胞陪审员谢苍发受邀与海沧法院的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积极参与案件调处,组织当事双方到台商会馆充分沟通,还邀请到台商协会前会长等人参与调解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除推动组建台胞陪审员队伍外,海沧法院还首创了涉台缓刑考察员和执行监督员制度,特聘请了8位台胞陪审员兼任上述职位。

  “缓刑考察员可以充分发挥两岸风俗民情和往来台湾便利的优势,协助法院对刑事案件中个别台籍被告人的成长背景、在台湾地区的前科情况等进行调查,作为其是否符合缓刑宣告条件的参考,避免因条件受限无法正确全面评估而导致案件处理不当的现象产生。”涉台法庭法官助理张玲玲说:“台胞陪审员在这里面发挥了非常大的桥梁作用,有利于台籍被告人合法合理适用缓刑。

  据悉,自2012年首次选任台胞陪审员以来,海沧法院台胞陪审员共参审540件,调解撤诉321件,调撤率达59.44%,并协助涉台法庭妥善调处系列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案件1143件。

  创新发力 实现大合议庭集群作战

  近些年来,海沧法院积极在涉及重大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中,创新推行3人以上的大合议庭模式进行审理。试点以来,已采用“2+3”、“3+4”、“3+6”三种大合议庭制审理案件共22件,结案17件。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通过自身的常识常理、公序良俗和朴素价值判断与法官专业进行优势互补。

  2018年11月15日,海沧法院采用“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海沧首例“黑社会保护伞”案件——海沧青礁村居委会主任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该案庭审被多家媒体争相报道,是该院将“大合议庭”与扫黑除恶工作完美结合浓墨重彩的一笔。

  “大合议庭的模式让更多的人走入法院庭审,让我们更直观地感受到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感受到了法院审判接地气的一面。”当日参加该案庭审的人民陪审员高智慧如是说。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海沧法院在案件审判中通过梳理制作事实(问题)清单,实行“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的模式,让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

  “在庭审合议中,法官梳理制作案件事实问题列表,归纳案件事实争论焦点和疑难点,引导我们几个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进行评议,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运用自己所学所知对案件的事实发表自己的观点。”高智慧说道。

  试点工作以来,海沧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388件,其中,使用事实清单审理案件365件,占26.3 %,采用大合议庭模式陪审的案件均使用事实清单或问题列表方式开展。

  学习增力 提高陪审员依法履职水平

  2018年是人民陪审员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海沧法院认真学习,根据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管理等方面的进一步规定,也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我院在第一时间举办学习交流讲座,对人民陪审员法进行权威解读和释疑解惑,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水平,营造学习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的良好氛围。”该院陪审员工作负责人刘建忠介绍说。

  “人民陪审员是审判工作中的一股重要力量,为了让他们更好地学习领会法律内容,发挥参审效果,我们也在组织学习上动了不少脑筋。”日常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的小杜向记者介绍道,“主要是线上线下学习同时进行。线上学习主要是通过现在手机通讯软件,在海沧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群中发布人民陪审员法相关消息,组织引导人民陪审员进行线上讨论发言。线下学习主要是现场培训,组织辖区人民陪审员到我院部会议室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人手印发一份人民陪审员法,一条一条解读,进行释疑解惑。

  “我是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一名新人,通过这样的学习交流,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所在,也增强了依法履职、发挥好自身作用的能力和信心。”今年新任台胞人民陪审员黄佳慧向记者说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