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启动律师调解工作

05.07.2018  18:44
  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律师调解工作启动暨律师调解工作室授牌仪式,书面印发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为陈遥等首批48人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厦门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又迈出坚实一步。

  厦门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远表示,律师参与调解,是新形势下对传统调解的创新,专业、灵活、便捷、中立,具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供给侧改革的创新性举措,也是厦门中院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构建厦门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举措。律师调解为群众解决纠纷多打开了“一扇窗”,有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调解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日益增长的新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了解到,在该方案出台之前,厦门全市法院在推进律师调解方面就进行了大量改革探索。

  2015年5月,厦门市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提出“鼓励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调解员队伍,提供调解服务”。在这种背景下,厦门法院积极进行律师调解的实践探索。2016年6月在湖里区人民法院率先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之后,思明区法院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翔安区法院设立了律师服务中心。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律师调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共成功调解案件600余件。

  此次《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发布,标示着律师调解工作将在厦门全市全面推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厦门模式将展开新的一页。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