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促进畜禽养殖退养人员转产转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08.06.2018  16:30
    

      为进一步巩固畜禽污染治理成果,引导我省畜禽养殖退养人员转产转业,拓宽就业创业增收渠道,我厅联合环保厅省起草了《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促进畜禽养殖退养人员转产转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6月7日至11日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处。

  

      省农业厅畜牧业处:0591-87837179、8783715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促进畜禽养殖退养人员转产转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