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一条措施 促进丝路电商发展

31.05.2019  22:20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正式印发了《福建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发展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加强丝路电商主体建设、加快丝路电商产业集聚、拓宽丝路电商跨境通道、优化丝路电商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试点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壮大业务规模、打造特色园区、拓展跨境物流、推进海外仓建设、开拓沿线市场、提升通关便利、优化监管服务、完善公共平台和健全支撑体系等十一条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政策红利,将跨境电商作为我省外贸进出口的一个重要新增长点予以抓紧推动。今年初,省商务厅联合海关、税务等省电子商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赴省内外调研取经,牵头起草了促进我省丝路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促进福建丝路电商发展注入了新的政策活力。跨境电商将成为推动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交流合作、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福建省跨境电商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据统计,2018年全省国际快递业务量达4111.22万件,同比增长27.1%,国际小包达5035.38万件;保税进口同比增长146%。特别是海外仓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全省跨境电商海外仓总面积已超过35万平方米,网点遍布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捷克等全球10多个国家与地区,有效带动了外贸出口。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按照《措施》任务分工,集聚各方政策资源,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推动全省跨境电商取得新突破,为全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任务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