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部署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04.05.2017  23:58

3月30日,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严格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公安部《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和省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去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查不足、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梳理,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省里要求,今年底前随机抽查事项要实现全覆盖。各地、各警种应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公正高效,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省厅各相关警种要统一制定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建库规则和办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和抽查事项细则。三是优化监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四是公开透明,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五是互联互通,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推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提高信用监管合力。六是整合资源,探索建立联合抽查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整合部门检查事项;对同类检查事项涉及不同区域的执法抽查,可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