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专项活动

16.12.2017  15:56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确保元旦、春节两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树立“治本安全观”,以确保安全稳定为前提,提高社矫质量为核心,进行周密组织部署,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真抓实干,全力投入到“百日安全”专项活动开展中,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执法模式,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专项活动自2017年12月6日开始,至2018年3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为动员部署、组织落实、总结巩固三个阶段。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模式、执法标准;认真扎实组织排查并及时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及教育帮扶工作;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处置能力;以及切实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内容。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努力实现确保全省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刑事案件和严重影响的治安案件,保持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的安全目标,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平安建设大局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