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华组长在福建《党风廉政研究》 刊发的文章内容值得学习借鉴

02.02.2018  03:11

最近,福建省监察学会、省纪委监察厅政研室出版发行的《党风廉政研究》(2017年第4期),刊发了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张宝华组长《理顺各方关系  提高监督实效》的署名文章,对派驻纪检组如何理顺与派出机关、与驻在部门党组等四个方面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阐述,提出了具有很好的指导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见解。

驻厅纪检组认真落实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原则,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秉承严深细实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理顺“四个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水利厅粮食局系统保持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被省纪委监察厅人社厅联合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理顺各方关系  提高监督实效》文章内容,值得省水利厅粮食局系统所属各单位党的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借鉴和推广。


理顺各方关系 提高监督实效

张宝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派驻纪检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如何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发挥好“”的权威和“”的优势,切实起到监督“探头”作用,是摆在派驻机构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下面我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联系派驻工作实际,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理顺与派出机关的关系。派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受派出纪委直接领导,向派出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协助和配合派出纪委各职能部门履行相关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组要积极发挥“探头”和“前哨”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向派出纪委汇报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驻水利厅纪检组实行综合派驻后,主要负责省水利厅和省粮食局两个单位的监督工作,去年底,针对省储备粮总公司出现巨额债务风险问题,纪检组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回收货款1.6亿元,对剩余债务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追讨,纪检组根据追债进展情况先后五次向省纪委做了书面或口头报告,充分发挥探头作用。针对三明市水利系统出现系列腐败案多人被查处的情况,纪检组及时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撰写专题报告,提出推行电子招投标等相关建议 ,得到了省纪委和省水利厅党组的重视支持,在全省水利系统全面推开并取得初步成效,纪检组先后4次向省纪委报告水利工程电子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二、理顺与驻在部门党组的关系。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党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组长作为驻在部门的班子成员,同时要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和纪检组协同配合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协调共生的,主体责任是前提和根本,监督责任是服务和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了,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才会有更好的条件和坚实的基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了,就可以更好地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保驾护航。二者无法相互替代,只有党组和纪检组齐抓共管、同心同德、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才能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部门内部有效执行,才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派驻纪检组要积极争取党组的支持,维护党组的权威、形象和团结。对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的意见,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党组汇报,纪检组只有把自己的位置摆正了,才能赢得信任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就其他综合监督单位而言,虽然纪检组长未兼任其党组成员,但承担的监督任务是一样的,同样要列席其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落实好监督责任。实行综合派驻后,省水利厅、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省委“五抓五看”的要求,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两个部门党组均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实施办法”,今年以来由纪检组牵头分别对2个直属单位开展了党风建设巡察工作,发现18个方面43个问题,提出建议8条,截至目前已整改落实问题38个,对31名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两部门党组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大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理顺与机关党委、纪委的关系。机关党委承担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党组抓好直属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纪委是党组(党委)内设机构,是党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办事机构,承担本部门的教育、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组不能搞“单打独斗”,要强化与驻在部门纪委的配合,对机关纪委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两者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监督合力。今年以来,驻省水利纪检组充分发挥两个部门机关纪委及其下属纪委的作用,对两部门所属单位50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纪检业务水平,指导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对局属单位2名科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协助省水投集团纪委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立案,通过联合办案,两系统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和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今年1-10月纪检组共立案8件,处分5人,诫勉谈话4人,执纪审查综合效应得到发挥。

四、理顺本职工作与被监督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派驻所辖单位的业务分工,虽然能够集中精力加强监管,但也容易被边缘化。如果过多参与业务工作便于了解情况,但也容易分散精力造成角色错位。必须把握好工作尺度,区分好参与、监督与承担的界限,在具体实践中,可选择性的参加驻在单位有关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学习培训等活动,通过参与检查活动和学习培训,了解掌握驻在单位工作情况,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弄清各驻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点,以便更有效地实施监督。派驻纪检组必须处理好加强监督与服务中心的关系。要树立中心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工作融入到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去,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通过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维护党纪政纪,纯洁干部队伍,促进驻在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避免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脱节的状况,力争达到两加强、两促进、两提高。省水利厅党组在对各设区市水利项目责任制考核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其中,并由派驻纪检组组织考核评价,有效地解决了党务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形式之一,还有许多有待探索和完善的地方,我们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盯紧压实“两个责任”,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五抓五重”,真正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沿着行稳至远的方向不断创新,加强学思践悟,探索适合派驻监督的新路子,为建设新福建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