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法院对一被执行人作出罚款决定

13.03.2019  20:41
  近日,光泽法院根据被执行人黄某拒不申报财产的情节,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12年6月起,黄某等陆续向黄某才购买水电材料,尚有近3万元余款未结并出具欠条。2018年,黄某才在持欠条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将黄某等诉至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

  光泽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情况发起网络查询,发现黄某账户上尚有存款。且经查访,黄某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偿还欠款的能力,拒不申报财产实为逃避执行。鉴于黄某的行为已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光泽法院对未如实申报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黄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黄某现已向该法院缴纳罚款,并履行还款义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