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督查组对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8.11.2017  03:28

11月10~13日,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吴浩云副局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对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省水利厅林捷总工陪同督查,并与督查组交换了意见。

督查组一行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执行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情况、重点工程验收情况和项目前期储备情况等有关材料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了南安市2017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浦城县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衢宁铁路(宁德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保工程措施落实情况等。

督查组指出,我省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到位、资金保障有力、前期工作扎实、督导检查及时,各项治理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督察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跟踪强化后续工程措施的施工进度,提升植物措施治理成效,确保年底前各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二要强化业主的主体责任,加强衢宁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部门协作,更好履行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定义务,有效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三要积极谋划明年各项前期工作,确保水保工作持续发力,在全国继续起到带头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