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党组扩大会重申元旦春节期间严明“七个严禁”要求

28.12.2017  11:39
  12月27日,省厅党组召开扩大会,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五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对元旦、春节期间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对照通报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要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部署、指示的重要性,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认真履职。要加强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纪委有关作风建设通知精神的学习,提高守纪尽职意识。健全本厅、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堵塞管理监督上漏洞。盯紧关键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盯紧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人以及影响交通党员干部形象的问题,加强对公款和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三要率先垂范。全厅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和守规守纪上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同时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和各自岗位上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递下去,压实压好,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驻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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