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

03.04.2018  22:25

  福建社会科学院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101号)和《中共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闽社科党组〔2017〕56号)精神,福建社科院于2018年3月9日至16日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轮训。

本次培训班是在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不久、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举办的,旨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而以上率下,带动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此前,院领导都参加了省委党校举办的“厅级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但仍然积极参加此次培训班,并带头领学、交流发言、作辅导报告。党组书记陈祥健亲自作开班动员讲话并带头领学,李鸿阶副院长带头作专题辅导报告,各位党组成员带头作交流发言,确保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训班认真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严格规范,特色鲜明。培训形式坚持学研并重,既邀请院内外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也组织赴省革命历史纪念馆现场参观见学,还安排全体参训对象一一进行研讨发言,体现了强化武装与双向交流的互动效应;辅导报告突出重点,内容包括十九大精神总的概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海丝核心区与福建强省建设专题报告、党章和《宪法修正案》专题学习;研讨发言覆盖广泛,大家紧扣十九大报告,讨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两岸关系、外交、党建等多方面问题,发言气氛热烈,观点精彩纷呈,体现了社科院理论特色。

此次培训班虽历时不长,但成效显著。通过学习和研讨,全体参训对象思想认识获得了再提升,学习内容实现了再深化,学习研究实现了两促进,以知促行取得了新进展。党组书记陈祥健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把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学习引领力、理论思考力和成果转化力,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