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获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26.03.2020  17:51

      日前,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名单的通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原有立法基地基础上,全省确定7所高校作为省人大常委会2020-2025年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我校成为继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厦门大学等5所高校为首批立法基地后本批次新增的两所高校之一。今后,我校将以法学院为牵头单位,立足我校工科优势与特色,在工程法、知识产权法、社会保障立法等领域为省人大常委会提供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意见,认真履行基地工作职责。(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