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风文明建设不能靠雷人村规

10.10.2019  17:21

  10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大邓乡赤邓村因一则公告受到关注。公告显示,从10月1日起,该村不允许过满月、一周岁生日、六十岁生日、搬家宴请等,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等,杜绝铺张浪费。“凡有以上情况,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否则,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10月8日澎湃新闻)

  众所周知,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在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方面的总体要求中,乡风文明蕴含丰富的文化内涵,坚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优秀文化引领乡村文化的前进方向,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的思想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

  然而,近年来各地在抓乡风文明建设时,不断出现用力过猛现象,更甚者偏离法治轨道,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让村民大为反感,效果可想而知。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引发舆论风波的这起公告发布的赤邓村,曾获省级生态文明村、市级文明和谐村等荣誉称号。

  不少人会感到迷惑,一个获得诸多文明荣誉称号的乡村,为何仍然会办出如此荒唐之事?如果仅仅是用力过猛,或者说村干部过于急躁,倒还情有可原,但赤邓村此公告的发布前并非草率做出,曾召开村民大会,投票通过,是一本正经以规范流程产生的。

  这就不由地令人倒吸了一口冷气,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的共识,不管是城市还是穷乡僻壤,概莫例外。村规民约虽然属于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村民们愿意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合法性”是对村规民约最基本的要求,这就意味着章程或规约不得含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村规逾越于法律之上,如“陌生人不准进村,进村一经发现则扣留”“不是处女不分地” “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等等奇葩、雷人村规层出不穷,不但无助于乡风文明建设,还引发村民反感、社会质疑,好事办砸,让善意初衷走向了反面。

  因此,面对一本正经地出台荒唐村规现象,不能总停留在法外施罚、用力过猛的批评、反思上,而应该深剖此类问题频出的根源所在。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领导干部,要正视和警惕这份荒唐公告背后的乡村治理思维,好好捋一捋村干部管理能力、法治素养方面存在的短板,想方设法为他们强筋壮骨。唯如此,才能让乡村居民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文明新风尚中体味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莆田文明网 谢晓刚)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