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举措为人才引进培养开放“绿色通道”

14.11.2018  17:51
   日前,福建省气象局印发《关于加强福建省气象部门人才引进培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重从加强招聘工作统筹、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改进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基层人才脱颖而出、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激励保障导向、深化关心关爱服务、强化人才住房保障、树立注重基层用人导向等方面,加快实施人才强局战略,加强我省气象部门人才引进培养,着力缓解艰苦台站和欠发达地区进人难、留人难的突出问题,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更好发挥气象人才在促进福建省气象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规定,符合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人才,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同时,强化人才住房保障,事业单位招聘或从省外引进符合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由省局统筹给予副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人才每人14万元住房补贴,给予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18万元住房补贴。
   《通知》还规定,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根据基层气象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成长规律,合理评价基层气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特别是合理设置县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晋级评价标准,注重凭品德、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基层气象专业技术人才。县级气象部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正常申报评审气象副高级职称时,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采取申报材料评议方式评审。在基层气象部门干部人才资源统筹配置方面,合理调配县局高工岗位聘用指标,通过常态化岗位竞聘,促进市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向县级气象部门流动。
   同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适当提高艰苦欠发达地区绩效工资水平,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紧缺急需原则,配套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对于招聘考录引进干部人才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和休假制度,新入职五年以内,按规定应休而未休探亲假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在限定的人次内报销其家属前往服务地探亲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新入职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无住房且未购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周转房,创造较好的住宿条件,并适当延长周转房租住周期。
   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直接联系服务新入职人员制度,深化关心关爱服务,坚持事业留人、机制留人、氛围留人,营造团结温暖和谐氛围,增强干部人才的归属感、认同感、获得感。(中国气象报福建记者站汤珺琳、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