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环节精简至3个

17.09.2018  16:47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至3个(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同时,压缩办理时间,今年底前全省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8天(指工作日,从企业设立登记窗口受理起算)以内。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年底前实现压缩至5天以内,明年底扩至全省。

为实现预期目标,实施意见坚持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提出6条具体措施——

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落实“多证合一”改革的要求,对纳入整合的事项,将申请人依次向各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各级行政服务大厅要统一服务标准,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有条件的行政服务中心可在企业开办环节实行“一窗受理、后台流转”高效集成的“一站式”服务。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注册便利化水平。试点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实行经营范围规范化填报,实行企业注册地址申报承诺制度。今年底前,全省登记机关实现压缩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至5天以内,其中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实现压缩至3天以内。2019年年底前,在全省实现压缩至3天以内。

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目录,确保公章刻制企业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规定备案。

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年底前,全省实现压缩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时间至2天以内,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实现压缩至1天以内。2019年底前,全省实现压缩至1天以内。

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实行工商代办银行开户预约。企业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可同时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网点预约银行开户,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通过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接收企业信息并推送至对应的商业银行。

实施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降低制度性 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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