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福建汽柴油零售价将执行新价格

01.01.2016  13:36

  1月1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油品提高后,我省汽、柴油零售价每升上调0.12-0.15元。省物价局昨日发出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公布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该价格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

  价格调整后,车用89号汽油(Ⅴ)最高零售价格为5.26元/升,92号汽油(Ⅴ)为5.65元/升,95号汽油(Ⅴ)为6.04元/升,0号柴油(Ⅴ)为5.25元/升,-10号柴油(Ⅴ)为5.57元/升,普通0号柴油和普通-10号柴油价格不变,仍为4.80元/升和5.09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