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两节期间查到“节日病” 主管领导要担责

05.09.2014  17:19

  海峡都市报9月5日讯 今年中秋、国庆两个节日即将到来,针对“两节”期间易发的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滥发资金以及借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等问题,莆田市纪委发文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防“节日病”的发生和蔓延。

  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文件提出,各级党委(党组)具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还要追究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

【责任编辑:伊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