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代位执行成功到位30万元

08.01.2020  21:50

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通过代位执行,成功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30万元。在执行陈某沛与林某、陈某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林某、陈某灿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被执行人林某对第三人三明市某公司享有到期保证金30万元,而林某怠于行使要求退还保证金的权利。依据陈某沛的申请,法院依法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第三人三明市某公司表示无异议,并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对被执行人林某到期债务30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左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