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家庭未成年人获救助保护 民政部发文肯定

19.06.2014  18:34
    民政部肯定我市积极有效举措并发文要求各地学习     日前,民政部办公厅发文,充分肯定我市救助一名长期被反锁在出租屋内的5岁男童,并把男孩送回贵州老家,助其与亲人团聚的做法。该文还指出,此举有效避免了类似南京女童饿死家中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要学习这类救助。昨日,市民政局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开会,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好未成年人救助安置等事宜。   5月21日,市救助管理站接收一名由公安部门送来的5岁男童。这名男童个头瘦小,身体虚弱,脸色苍白。经了解,孩子的父亲是贵州省人,2013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入狱;母亲胡某是湖南省人,因行窃并涉嫌吸毒于5月20日被警方抓获。胡某称,为了筹集毒资,她每天外出盗窃,还将自己5岁的儿子反锁在一处地下出租屋内。一年多来,她从不给儿子做饭,儿子每天仅靠喝饮料充饥。警方得知情况后立即前往解救。   市救助管理站接收这名男童后,立即启动了未成年人施救应急预案。工作人员首先对孩子进行了简易体检,查明身体无大碍后,便将其安置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还安排专职阿姨24小时照料孩子生活起居。为了缓解孩子紧张、焦躁、恐惧的心理,该站特意买来儿童食品、卡通书包以及动物玩具等,邀请青年志愿者前来陪他做游戏、玩耍,并进行心理辅导。因缺乏父母的关爱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且长期生活在阴暗潮湿、孤独恐惧的环境中,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严重创伤,不愿与人交往,与同龄人相比生活技能非常差,吃饭还得靠喂。在工作人员和青年志愿者精心照料下,孩子的精神状态逐渐好转,身体状况也得到明显恢复。   孩子的不幸遭遇,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民政部主管救助工作的部门领导打电话到市救助管理站,询问了解孩子的施救情况。“六一”儿童节期间,市民政局、团市委等部门领导来到市救助管理站,与青年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一起陪同孩子度过愉快的节日。连日来,全国各地先后有几十位爱心人士拨打热线电话,表示愿意捐款或邮寄营养品及衣服给孩子。居住北京的金女士,已向孩子寄来了1000元爱心款;福州市台江区53岁的江先生,经营一家小吃店,膝下又无孙儿,表示愿意领养这个可怜的孩子。   考虑到孩子老家有亲人,市救助管理站积极与孩子原籍的贵州省救助机构联系,帮助寻找孩子的其他亲人,了解他们的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贵州省救助机构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孩子父亲的原籍住址——贵州省黔西县金坡乡,并联系上孩子的爷爷奶奶,2位老人都表示愿将孩子接回家中照顾。   6月6日上午,孩子在我市民政部门的援助下,登上开往贵阳的列车,踏上了回家的路,与亲人团聚。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林文瑞说,在这次未成年人救助过程中,该站主动与公安、医院、社会志愿者组织以及兄弟省救助管理机构等方面密切协作,建立了信息沟通与联动工作机制,为探索开展困境家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试点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尝试。(记者 吴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