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安监局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近日,厦门市安监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事项,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计划明确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目标,通过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实现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100%,群众举报核实处理率100%,较大事故查处率100%,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
计划提出2016年8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其中,计划对各区、市安全生产单列考核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报送、分析和考评工作,开展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及到期复查约260家,做好80家新办证(换证)企业和10家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企业的审查与验收工作,对市、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监管培训6场。
计划特别提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执法目标。2016年,对列入重点监管的11家非煤矿矿山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监督抽查不少于40家,对列入重点监管的9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不少于1次,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全市加油站等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抽查不少于30家,对民营企业加油站的检查率100%,对3家重点危险工艺企业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新发证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核查1次,对新、改、扩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年度核查4家。
此外,计划还对加强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监管检查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