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习贯彻习近平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

13.03.2019  10:32

   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习总书记提出的重要要求和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对台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闽台一衣带水,两地血肉相连。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中,福建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福建坚决落实党中央对台方针,发挥福建独特优势,积极先行先试,持续深化经贸、文化、教育等各领域交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前来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有力促进了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总书记指出,对台工作既要着眼大局大势,又要注重落实落细。对当前台湾同胞特别关心的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等问题,总书记提出两岸要应通尽通。我们要紧紧围绕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继续出台闽台融合发展更加具体、让台胞台企更有获得感的措施,扎实推动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加快实现与金门、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扩大台胞受益面和获得感,确保对台工作走在前、做在先。

  加强闽台交流合作,加大文化交流力度,把工作做到广大台湾同胞的心里,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对国家的认知和感情。人之相交,贵在知心。不管遭遇多少干扰阻碍,两岸同胞交流合作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我们要持续推进闽台教育、科技、文化、人才、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交流互鉴,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其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秉持同胞情、同理心,以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化育后人,弘扬伟大民族精神,促进同胞心灵契合。

  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亲望亲好。”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先行先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赋予我省的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充分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新区等平台作用,在中央“31条惠台措施”和我省“66条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力争推出更多、更有效的对台创新举措,加大力度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闽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用好海峡论坛、两岸企业家峰会及海交会等各类平台载体,促进闽台产业深度融合,让更多台湾同胞来福建追梦、筑梦、圆梦,共享新福建发展机遇。

  “并负垂天翼,俱乘破浪风。”在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新福建的过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尊重台湾同胞、关爱台湾同胞、团结台湾同胞、依靠台湾同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神圣使命,全面贯彻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全力服务中央对台工作大局,发挥对台特色优势,积极先行先试,全心全意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只要能做到的都要尽力去做,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把福建建设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完)

【责任编辑:曾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