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院机关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

28.01.2022  17:30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工作,1月2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院机关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去年成绩经验,表彰先进集体个人,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是福建高院学习贯彻新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一年;是立足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思想高站位、司法高质效、服务高品质的一年;是着力改革赋能,不断提升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一年;是开展教育整顿,不断深化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实现全省“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出了法院力量。

会议要求,2022年,党将召开二十大,省法院机关作为全省法院的“领头雁”,要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努力以自身的示范引领带动全省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以更高站位深学行,持续筑牢政治忠诚;要以更强韧劲履职担责,持续彰显司法作为;要以更实举措司法为民,持续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要以更大力度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提质增效;要以更严要求自我革命,持续建设法院铁军。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全省法院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立潮头、勇毅前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以往坚实的基础上争取更好的业绩、更大的光荣,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通报了2021年福建高院机关获得全国、全省表彰情况,对荣获全国、全省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为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颁发奖章。会议由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主持,福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汉宏宣读表彰决定。

  责任编辑:罗晓榕